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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22日,國家藥監(jiān)局發(fā)布了關于印發(fā)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的通知。通知指出,藥品檢驗檢測體系是藥品監(jiān)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為加強對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在能力建設方面的指導,提升檢驗檢測能力,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按照《“十三五”國家藥品安全規(guī)劃》及《藥品檢驗檢測中心(院、所)建設標準》(建標187-2017)有關要求,組織制定了《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原則》)。
《指導原則》對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層級做出了規(guī)定,明確了A級(全面能力)、B級(較高能力)和C級(常規(guī)能力)三個層級的能力建設要求。
同時,《指導原則》還給出了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實驗室主要儀器設備統(tǒng)計表,其中,A級設備種類達289種,B級設備種類≥195種,C級設備種類≥111種,涉及了卡爾費休水分測定儀、電位滴定儀、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、紅外分光光度計、熒光分光光度計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、核磁共振波譜儀、生物分光光度計、氣相色譜儀、高效液相色譜儀、細菌內毒素測定儀、PCR擴增儀等儀器。
《指導原則》可作為指導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的通用性指南,亦可作為監(jiān)管部門對行政區(qū)域內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體系建設和能力評價的參考性文件,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其它客戶也可使用本《指導原則》對檢驗檢測機構的能力進行承認和評價。可以預見,該《指導原則》的發(fā)布,將會給我國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建設帶來明確的方向,有利于進一步完善藥品監(jiān)管體系。同時,這也或將給儀器行業(yè)帶來一個新的發(fā)展口,儀器企業(yè)可以把握住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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